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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药科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细则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6-06-29 】

广东药科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细则

为鼓励品学兼优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,激励新生努力学习,全面发展,特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。

一、奖励范围

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被我校正式录取,且按时报到入学的本科新生。

二、奖励等级及金额

广东药科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:一等奖5万元/人;二等奖1万元/人;三等奖3000元/人。

奖励标准和条件

(一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广东药科大学优秀新生一等奖学金。

1、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信息学(计算机)、生物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全国决赛一等奖;

2、广东省理科高考排名10000名以内。

(二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广东药科大学优秀新生二等奖学金。

1、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信息学(计算机)、生物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二、三等奖和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赛区一等奖。

2、广东省理科高考排名20000名以内。

(三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广东药科大学优秀新生三等奖学金。

1、广东省内: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广东省一本线以上的广东考生。

2、广东省外: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各省(市、自治区)(不含广东省)高考分数达到生源地一本线以上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中排名第一。

同时符合两项奖项条件的考生不重复奖励,按最高额度奖学金奖项进行评奖。

申请流程

(一)符合条件的新生向学生工作处提交大赛获奖证书及所属省(区、市)招生考试院出具的考试成绩、排列名次等证明材料原件;

(二)经学生工作处审核,学校批准,公示无异议后,颁发奖学金。

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原奖励办法同时停止执行。

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。